随着台“军事审判法”的修订,备受瞩目的原台陆军连长林毅夫“叛逃”案也被移交金门“高分检”,当年的通缉令能否因此撤销,再度成为岛内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 但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国防部”方面昨日仍然指称,林毅夫的“投敌”行为仍在持续中。此外,金门“高分检”承办林案的检察官昨天也表示,目前是依台“国防部”移交的现有案卷资料进行处理,为避免案件出现空窗期,将承续“国防部”的侦查作为暨有见解,继续对被告林正谊(林毅夫)发布通缉。 针对此事,台湾《中国时报》今日撰文指出,当年两岸仍处在军事对峙的年代,“叛逃”事件非同小可,但如今看来不过都是时代的悲剧。过往内战的残酷历史已经过去,两岸都应往前看。 文章表示,有关是否让林毅夫返台之事,此前讨论已多。甚至“国安会”都曾成立项目,为他作好返台的沙盘推演。但一切皆因“国防部”站在规章制度的立场上坚持阻挠,使得林毅夫的返台无疾而终。即使2002年他的父亲过世,也无法返台奔丧,对于人子而言实是至悲至痛之事! 该文还谈到,如今,岛内仍有不少“立委”认为,军人“叛逃”没有时效性,且台“国防部”更认为林毅夫持续积极参与对岸活动,行为属“继续犯”,因此通缉有据。但岛内也有法界人士指出,林毅夫应属“既成犯”,因为台湾地区早在1991年,就已终止了所谓的“动员戡乱”,至今追诉期已过,应该撤销通缉。但金门“高分检”显然采纳了“继续犯”认定,对林毅夫继续发布通缉。 对此,文章特别指出,站在相关制度的立场上,撤销或不撤销的依据都能找到。但我们要强调的是,两岸关系在终止“动员戡乱”之后,就已经不再是敌对的内战关系。此外,有关两岸的交流互动中,仍有许多规章制度是跟不上现实脚步的,即使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仍有许多不合情理之处,因为该提案本来就是“朝野立委”妥协出来的结果。 文章强调,其实,林毅夫的案件也是两岸关系中不合情理的一环。“动员戡乱”时期既已终止,他的追诉期已过,就没有理由不让他回来。且两岸的互动早已进入和平发展时期,没有必要在“继续犯”上大作文章。就让时代的悲剧随着非战时的军事审判制度走进历史,基于人道精神,让林毅夫回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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