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老师硬闯更衣室 欲性侵初三少女
2014-01-13 15: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补习班的代课老师,暑假带学生去水上乐园玩耍,却趁一名女学生如厕时,竟强拉对方到更衣室,强脱泳衣袭胸、猥亵下体,本欲性侵却因过度紧张而无法勃起,竟逼女学生“口交”。事后女学生行径怪异,这起性侵案件因此曝光,该名狼师讯后被依加重妨害性自主函送。 警方调查发现,该名涉嫌性侵女学生的27岁李姓男子,原在基隆市一间补习班,担任代课老师。去年7月他和另2名教师,带学生去新北市八里区的八仙乐园玩水。中午时分1名14岁的初三女学生,因为尿急而独自前往更衣室旁的厕所,不料还没进门,竟被尾随在后的李男强拉至女更衣室内。 女学生指控,李师将她强拉至女更衣室隔间后,不但从后方熊抱、还扯下她的泳衣,不顾她苦苦哀求,甚至还袭胸、猥亵下体得逞。李师还出言恐吓“不准出声求救哭闹!”原本他还打算企图性侵,却疑似因太紧张而无法勃起则作罢,但他却仍不肯放过对方,竟逼女学生口交10多分钟后才离去。 事后女学生担心遭报复而不敢声张,直到11月时,学校老师发现她上课精神散漫,查觉异状向学校辅导室报告,追问之下才得知她遭补习班狼师性侵,校方赶紧报案。李师到案后否认性侵,但被害人指证历历,警方讯后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函送。 |
相关阅读:
- [ 01-09]男女朋友谈分手起争执 吵完嘿咻女告性侵败诉
- [ 01-08]灵修团体性侵案检方抗告 少女母亲交保裁定遭撤销
- [ 01-07]不满妻子要离婚 毒虫一日掳两名女子性侵
- [ 01-07]退伍士官长疑似性侵友人老婆 军方回应“不护短”
- [ 01-06]男子用微信“约炮”12岁少女被判缓刑
- [ 01-06]女子欲挽回感情 男子竟称“给我就复合”
- [ 01-06]淫魔随机掳人24小时掳2女 被逮落网大哭
- [ 01-02]借灵修性侵少女3年 教主获刑14年少女母亲获刑11年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