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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微信“约炮”12岁少女被判缓刑

2014-01-06 16: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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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微信”被网友戏称是“约炮神器”。一名年轻男子通过微信的“摇一摇”功能,钓到1名年仅12岁的少女,不但带她出游还发生性关系。事后少女母亲得知此事,怒控男子性侵,男子称说“我没有硬来,只要她喊痛,我就停”。法官审酌认为男子并未用暴力胁迫对方,判他1年半徒刑、缓刑3年。

检警调查发现,20岁的林姓男子,日前通过通讯软件“微信”(WeChat)的“摇一摇”功能,钓到1名年仅12岁的少女,并约她出游还带往住处留宿,当晚就发生性关系。少女母亲整晚等不到女儿回家,隔天见女儿返家时追问,才得知她留宿林男家中,并且还发生性关系,她愤而报警提告林男性侵。

法院审理后,林男在法庭上供称“我没有硬来,只要小贞喊痛,我就停”,少女也证称林男没胁迫。法官认为林男因与12岁少女性交,触犯了“与未满14岁少女为性交罪”,罪刑起码3年起跳,但考量林男已和少女家人和解,且他才满20岁一时冲动才犯错,也未用暴力、胁迫的方式逼少女就范,因此轻判1年半,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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