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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灵修性侵少女3年 教主获刑14年少女母亲获刑11年

2014-01-02 09: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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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篤信靈修團體,少女被迫獻身。(圖/翻攝自華視新聞)

东南网1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一灵修团体“道之门生活学堂”,一名女学员沉迷不已,竟还将不满14岁的女儿,献给复姓欧阳的教主性侵,时间长达3年之久。士林地院去年12月30日重开羁押庭,裁定教主收押、女学员30万(新台币,下同)交保。但女学员家属只筹到20万元,因而改裁定收押。去年12月31日下午则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判处教主14年、妇人11年徒刑。

新北市1名40岁的妇人,10多年参加位在汐止区的一处灵修团体“道之门生活学堂”后,行为举止走样,不但推崇这名教主提出的能量导引概念,更还将自己不满14岁的女儿当成祭品让对方性侵长达3年。

少女之后对此事感到害怕,趁今年5月中旬某周三下午,男子再度对她性侵时,少女将整起过程和对话录音下来,并保留对方用过的卫生纸团当证据,事后提告勇敢指证,少女母亲竟袒护对方,直到女儿提出证据后才坦承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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