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款接待均严格预算 虚报诈领以贪污等罪论处
2013-12-27 07:42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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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生林)有没有发现,台湾人公款接待现象很少,会不会觉得他们有点“小家子气”? 没错!这是个事实。与大陆常被提及的公款吃喝之风相比,台湾的公款接待确实显得寒酸许多。不是他们没有公款接待经费,也不是他们小气,实在是公款接待预算有限,无法大手大脚、随意接待。而且,由于民意代表、媒体、检调单位和普通民众对公款接待严加看管,鲜有官员敢有“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想法。 公款接待费名目也很多 “部级”每月不超1.4万元 台湾公款接待是怎样的情况?国民党前“立委”、“揭弊天王”邱毅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台湾也有公款接待费,但在名目上有所不同,一般政府机关首长、公营企事业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有特别费或特支费;作为单位则有交际费;‘“总统”'除了有特别费外,还有‘“国务机要费”'。‘“立委”'没有公款接待费预算,要公务接待,只能从别的经费中挤出。” 资料显示,台湾能领特别费(特支费)的各级首长总共有6500多人。马英九每月“特别费”有34万元(新台币,下同),约7万元人民币。“行政院长”每月可支特别费10.55万元,约21900元人民币。其他“部会”首长以及县市局处长每月特别费多在68000元以下,即14000元人民币以下。 2005年,时任“国防部长”的李杰自曝每月特别费56000元;时任“教育部长”杜正胜和“新闻局长”谢志伟“特别费”曝光,各只有53000元/月;龙应台也曾自曝,任台北市文化局长时特支费每月68000元。而到了2007年,台北和高雄市各局处长特支费降到5.3万元。 邱毅说:“台湾这些年编列公费接待预算有逐年压缩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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