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男子为申请救助假离婚 事后妻假戏真做改嫁他人

2013-12-26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12月26日电台湾嘉义萧姓男子为申请社会救助及减免孩子学杂费,接受叶姓妻子提议假离婚。事后叶女竟“假戏真做”改嫁他人,还在法庭供称对方沉迷赌博,经常有人上门讨债,早就想要离婚。尽管萧某不甘“赔了夫人”控告对方重婚获胜诉,但2人却已恩断情绝。

据报道,同为30多岁的萧某及叶女均为低收入户,但因萧某好赌,还欠了一屁股债,经常有债主上门讨债,让叶女心生不满,认为所托非人,早就有意离婚。

今年初,萧某因无力缴交子女的学杂费,叶女趁机提议2人办理假离婚,以便申请社会救助金及减免孩子的学杂费。萧某觉得有理,于是在2月间签下离婚协议书,还找来不知情的证人在协议书上盖印后,持往户政所办理离婚登记。没想到,叶女却在恢复“单身”后,与另名苏姓男子交往。萧某得知醋劲大发,于是向嘉义地方法院诉请离婚无效,请求确认2人婚姻关系存在。

5月间,当法官宣布此案辩论终结后,叶女却突然于宣判前2天与苏某闪电结婚,并于被判败诉确定后,才拿出判决书给现任丈夫苏某看。

苏某仍深爱叶女,坚持不肯退让,萧某虽打赢官司,老婆却不愿回头,只好再向法院提起苏、叶婚姻无效之诉。

审讯时,苏某声称,直到叶女拿出判决书,他才知道此事,先前完全不知道萧、叶有什么纠纷,只知道他与叶女都是在单身的情况下,前往户政所办理结婚登记。叶女也强调,,她是真的要跟萧某离婚。

但因两人办理离婚时,没有2名以上的证人见证此事,一、二审法官均认定不符合“民法”离婚的要件,据此判决苏、叶的婚姻无效,但此案仍可上诉。

法官指出,萧某胜诉的理由,主要是因为2人签立离婚协议书及前往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时,协议书上的见证人是萧某自行找来盖章,并未亲见、亲闻双方有离婚的意愿,明显违反离婚的法定要件。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