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巧明移至彰检复讯 日月明功成员1人遭声押
2013-12-13 09: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陈巧明(中)13日凌晨被送到彰化地检署接受复讯。 东南网12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检方昨(12)拘提陈巧明等人到案进行侦讯后,被告人数从5人增为8人,至于日月明功成员林甫朋则被检方声请羁押。 彰化检方昨天突破黄芬雀心防,从黄妇口中确认陈巧明等人涉案,检方进行拘提,将陈巧明、许爱珍、许的丈夫刘享易以及另名日月明功成员林甫朋等4人列为被告并拘提到案,另有1名被告吴姓男子未到案,清水高中主任蔡淑芬、詹素珠等3人列为证人。 陈巧明等人昨天晚上6时左右被带入“检刑事警察局”中部犯罪打击中心接受讯问,其中许爱珍约在昨晚10时左右被移到彰化地检署接受复讯,至于陈巧明则经过8个多小时的讯问,直至今(13)天凌晨2时30分左右才转到地检署进行复讯。 检方侦讯后,原被列为证人的蔡淑芬以及詹素珠则从证人改列被告,至于林甫朋则被检方以有串供、灭证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羁押。 而截至凌晨2时40分为止,陈巧明等人仍在彰化地检署接受复讯,侦查庭仍在进行中。 |
相关阅读:
- [ 12-12]检方兵分四路搜索 “日月明功”教主终于到案
- [ 12-12]灵修母虐死儿 詹姐:怀疑母亲没动手只能在旁看
- [ 12-12]日月明功案詹生没吸毒活活遭饿死 已查出五人涉案
- [ 12-12]民众控日月明功 退会得发誓不准泄密否则死于非命
- [ 12-11]陈巧明婚姻不幸福 洗脑已婚妇称“利益重于亲情”
- [ 12-11]日月明功创立者母女成陌路 女儿拒继承母业
- [ 12-11]被指查“日月明功”案不积极 彰化检方:绝无拖延
- [ 12-11]日月明功灵修被指变集体体罚 头目陈巧明驳斥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