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性侵女友女儿还杀人灭口 男子被判死刑称:做鬼索命

2013-12-11 16: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在新北市开设鹅肉店的男子,家族在金山、万里和三芝一带有多笔土地,结识一名已婚妇女拐对方同居,并趁机性侵对方未成年女儿长达5年之久。事后他遭少女提告心生不满,竟然将她勒毙灭口。一审认定男子性侵少女517次,涉及杀人罪部分判处死刑;案件上诉二审,维持死刑原判,本案还可上诉。高院审理时,他竟呛检方“我死后会报仇”。

这起男子性侵并杀死同居人女儿的案件,发生在新北市三芝区。57岁的许男在12年前结识一名妇女,得知她家境不好,请她到自家开设的鹅肉店帮忙。他觊觎妇女美色,诱拐对方同居得逞。妇女的王姓丈夫得知自己被“戴绿帽”,为了孩子仍苦等她回头,但女子扬言要喝农药自杀威胁离婚,两人才结束婚姻关系。

2011年10月29日凌晨5点多,王男要准备出门时,发现许男就出现在他家楼下,王男担心有事发生,去电给女儿要她注意点。当天下午2点多,王男返家发现女儿卧房被打开,随后发现女儿颈部缠绕铁丝,另一端则系在床头铁架,状似自杀模样,警方调查发现房门有被踹破的痕迹,应是凶手故布疑阵误导自杀,进而转为他杀方向侦办。

警方调查许男涉有重嫌,并在案发后失踪失联,警方根据情资后在台北市士林区至善路三段将他逮捕。许嫌在落网时辩称她盗领80万新台币存款,还吸毒不学好,两人吵架后才“失手”杀人。

许男说法遭少女的家属和亲友驳斥,均表示少女生前曾向他们透露遭许男性侵一事,并且还验出DNA,法官认定许男至少性侵少女517次,采“一罪一罚”原则,依强制性交罪判刑逾2496年。

除了性侵之外,许男杀人部分,法官认为泯灭人性、事后也未和家属和解并狡辩,显见毫无悔意,士林地院依杀人罪判处许男死刑、全案可上诉。高院二审维持原判,10日判处许男死刑、全案可上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