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时政> 正文

“立委”质疑消防员身高限制 “内政部长”允诺检讨

2013-11-28 15: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2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现行规定消防员男、女身高分别有165公分、160公分的门槛限制,“立委”今(28)日在审查“内政部消防署”明年度预算时,一致认为不合理,身高限制规定是一种歧视,要求“消防署”检讨,“内政部长”李鸿源也认为体适能与身高无绝对关系,同意要求“消防署”主动和“考选部”沟通,将限制身高标准重做检讨。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2014年度“内政部消防署”收支岁出,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质疑说,“消防署”对报考消防员有身高限制,如果有人体能很好,却因为差2公分就不录取,这样合理吗?

民进党“立委”陈其迈也说,体能、体力与身高无关,干脆取消身高标准,以香港为例,香港的警消人员,身高仅做参考之用。

国民党“立委”陈超明认为身高限制是歧视,应该取消,“立委”吴育升则表示警、消应一并检讨身高标准。“内政部长”李鸿源同意“立委”们的意见,认为体适能状况与身高无绝对关连性,允诺会要求“消防署”主动和“考选部”沟通,对于身高门槛问题做通盘检讨、调整。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