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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保安业在京交流 合作空间大

2013-11-26 17:01 汪闽燕 来源:中新网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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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由中国保安协会与台湾中华保全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一届海峡两岸保安(保全)业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保安协会会长罗锋、台湾中华保全协会会长汤永郎和台湾铭传大学安全管理学主任张平吾等出席研讨会。来自海峡两岸保安(保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安(保全)企业、相关院校及研究机构的100余名代表参加研讨会。两岸的专家、学者围绕企业管理、社会责任、教育培训、人力守护、科技防范、国际合作等内容进行热烈的讨论。

台湾保全业已发展40余年

台湾保全业在台湾发展超过40年,汤永郎介绍,在此期间,随着社会及经济发展,保全业无论在系统保全、运送保全、驻卫保全,还是在人身保全上皆有长足进步。中华保全协会以促进会员及同业间彼此沟通、联谊、形成共识,推展保全业之服务品质,并积极增进全体会员之共同利益为宗旨,于2002年10月30日成立。

台湾保全业指依保全业法许可,并经依法设立经营保全业务之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业务经营范围包括:1、关于办公处所、营业处所、厂场、仓库、演艺场所、竞赛场所、住居处所、展示及阅览场所、停车场等防盗、防火、防灾之安全防护;2、关于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运送之安全维护;3、关于人身之安全维护;4、其他经台湾主管机关核定之保全业务等。

台湾保全业的第一家公司创立于1978年,而台湾保全业法于1991年制定,迄今已有22年历史。中华保全协会秘书长郭志裕说,由于当时民间对保全业务之需求殷切,台湾行政主管部门于上世纪80年代指示有关单位,研拟相关法令对保全业加强辅导管理。台湾“警政署”派员考察了日本民间警备业之经营状况,并参酌台湾社会经济发展及日本“警备业法”之规定,研拟了“保全业管理规则”草案,经各部会多次研商修订后,于1988年经行政主管部门核转立法部门审议,历经3年,始于1991年12月30日以“保全业法”名称完成立法程序并公布施行。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保全业法”又历经多次修订。

大陆保安业市场巨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李国庆指出,改革开放后的大陆经历了长达30年的以快速城镇化为特征的发展历程,在取得高速经济增长和实现快速城镇化的同时,由于社会建设滞后,出现了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风险剧增等新问题。在维护城市社会秩序过程中,保安行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滞后的城市社会建设创造出对保安行业的巨大需求。商品楼社区兴起之后,居住区的保安职能从单位转移到业主委员会聘用的专业保安队伍。目前,住宅小区中的保安从业人员数量已经占到保安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保安保全行业的产生,与快速城镇化相关,也与城市社会组织转型相对应。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强调,大陆保安业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台湾在服务创意、技术与人才培训及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优势,两岸保安业交流合作空间很大。希望两岸保安界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共同前行,为推动两岸保安业的发展繁荣作出积极的贡献。

加强两岸保安合作

罗锋指出,当前两岸关系正在步入往来更加快捷、交流更加活跃、合作更加深入的新时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巩固和发展两岸保安(保全)业已经取得的交流合作成果,是两岸保安(保全)界需要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

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化合作共识,探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的合作方式与途径;二是进一步深化两岸保安(保全)业的理论研究,丰富创新发展合作的理论支撑;三是进一步推动研讨会理论成果运用,逐步建立两岸保安(保全)业理论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两岸保安(保全)企业直接合作,推动两岸保安科技创新与进步。

汤永郎期望,本次研讨会能加深两岸保全(保安)行业的交流与互动,两岸保全(保安)业的友谊能紧密连接,绵远流长。

据了解,本届研讨会是海峡两岸保安界首次联合举办的有关保安理论研讨的会议,是海峡两岸保安界加强交流与互动的结果。研讨会的举行,对增进两岸保安界交流合作,推动两岸保安业共同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记者汪闽燕)

原题:“第一届海峡两岸保安(保全)业研讨会”在京举行 两岸保安业合作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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