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高雄男子提款忘记拿 警察地毯式搜寻找到侵占女子

2013-11-19 15: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彭姓失业男去邮局提领5000元(新台币,下同),准备用来支付高龄母亲的医药费,不料杂务分心让他忘了拿走提款槽内的现金,随后提款的郑姓女子拿走钱,大树分驻所警察薛智方受理后感同身受,靠一张监视器的翻摄影像逐户上门找人指认,花两天时间找回这笔钱。

大树区彭姓男子原本担任保全人员,身体健康欠佳,失业一年多找不到理想工作,家中仅靠妻子的微薄收入维持家计。

11月6日深夜,彭男去大树邮局自动柜员机领钱,共提领5000元,隔天要带94岁母亲去看病,谁知当晚粗心,只拿走提款卡,提款槽中的5张千元大钞没带走,慌张返回邮局,这笔钱已不翼而飞。

彭男心急前往大树分驻所报案,值班警员薛智方很同情他的遭遇,调阅邮局监视器发现,一个年约40余岁的女子把钱拿走,可惜只有人的影像,没有汽机车车牌,很难确认女子身份。

薛姓警员心想,分驻所辖区涵盖6公里,会在深夜11点领钱的人一定有地缘关系,决心展开地毯式的访查。薛员拿着照片逐一在各里登门查访,最后总算找到拿走钱的郑姓女子,5000元全数归还失主。

大树分驻所长刘铭杰表示,同仁查访两天才找到涉嫌侵占的女子,对方表示很懊悔,5000元虽然不多,可是对失主来说是很重要的钱,这笔钱失而复得,替他感到高兴。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