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 台湾彰化2名同姓且都叫做“宜君”的女子在同一家便利商店打工,并向同一家银行申办信用卡,但仅1人获核准,另一名办卡不成的“宜君”收到银行寄给对方的信用卡,竟擅自开卡并冒充对方狂刷,最后因无力还款被揭发。 据台湾媒体报道,因为同名同姓、年龄相仿,又同在彰化县花坛乡一家便利商店担任店员,这两位同叫“宜君”的女子感情特别好,2人并在2010年一起向同一家银行申办信用卡,但仅只有1人通过审核,未通过核卡的“宜君”某日在店内柜台值勤时,收到银行寄给另名“宜君”的信用卡,她竟把信用卡占为己有,并向银行完成开卡。 该“宜君”在开卡后,即从2010年11月起持卡四处吃喝玩乐,在服饰店、美发店、KTV、汽车旅馆消费时大刷特刷,单笔刷卡最高金额为6000元(新台币,下同),连只有140元的消费也以刷卡支付。 持信用卡狂刷的“宜君”,每月都仅支付最低应缴金额,导致应缴总金额不断累积攀升,直到去年4月,“宜君”再也无力缴交欠款后,银行即向彰化地方法院依督促程序声请核发支付命令,另名“宜君”才知遭盗刷消费,气得向警方报案,这对姐妹淘不但反目,还因“宜君”撞名机率太高,不约而同改名。 检方清查,盗刷卡消费的“宜君”,一年多以来共刷卡消费32笔,达47819元,其行为涉及侵占、伪造文书及诈欺取财罪嫌,检方考虑她无不良前科,且犯后态度良好,并与银行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以及与另名“宜君”达成和解,经此教训当知警惕,应无再犯之虞,决定予以缓起诉,缓起诉期间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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