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丢包女童下车 狠心母辩称“女儿太听话了”
2013-11-14 10: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离谱家长!高速公路上把小孩丢下车。(图/翻摄自youtube) 东南网11月1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9日上午11点左右,一名女童突然在高速高路上,遭家长狠心赶下车,1个人独自走在内侧车道约20公尺,才又赶紧回到车上,场面相当危险。整个过程被后方的行车纪录器拍摄下来,并且PO上网络,网友大骂这个狠心家长。12日晚间该名母亲带着2个女儿到案说明,当时一时失控才会对女儿说“你下车”,没料到女儿真的听话,她感到很后悔。 该名离谱的家长,警方调查是一名35岁的柯姓妇人,家住桃园县观音乡的她,在12日晚间带着2个女儿到案说明。柯女表示,当时她开车准备载2名女儿返回台中娘家时,行经高速一号接近杨梅收费站附近内侧车道时,因当时车多拥挤,车辆缓步前驶。而当时2名女儿在后座吵架争执,柯女劝阻无效,一时情绪激动,竟朝长女大吼“你给我下车!” 不料长女竟然当真开门下车,她见状赶紧拍窗大喊要女儿上车,但因当时声音吵杂,长女没听到,加上后方车辆频按喇叭催促,她才赶紧将车停在路边,要长女赶紧上车。这段过程全被后方车辆的行车纪录器拍下,并且上传网络,引发网友议论纷纷。根据《自由时报》报道,事后柯女向警方表示自己很后悔。 柯女到案时表示,她说自己目前担任会计工作、加上丈夫常需前往岛外出差,平日教养女儿的重责就落到她身上,压力不小,当时因为一时情绪不佳,才会做出这胡涂事。有媒体报道车主看不过去,事后追上询问家长,为何让小孩在高速公路上下车,没想到这位妈妈只回嘴“关你屁事”。对此柯女否认,从未有人追问她,她也未回呛。 警方表示,柯女虽无遗弃犯意,但仍触犯“儿少法”,将函送桃园县社会局裁罚,并通报家暴中心介入处理;另柯女在高速内侧车道临停,也触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裁罚6千元新台币。 |
相关阅读:
- [ 10-14]男童“想找阿公玩” 独自骑脚踏车上高速公路
- [ 07-13]台湾高速道路净空 首度因台风来袭实施预警封路
- [ 01-05]男子酒后开车上高速 失控冲撞护栏坠河谷亡
- [ 01-05]台当局砸615亿 在高雄推动兴建高速公路七号
- [ 12-18]酒驾车抛锚 查看被撞不治
- [ 11-28]大白猪掉落高速 狂奔300米
- [ 11-22]拖板车司机高速公路肇事逃逸 警方调监视器逮人
- [ 11-07]高速路警拦告混凝土车 因违法搜索被判不罚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