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台海 > 台湾社会> 正文

恶狼光天化日假借问路 强掳落单女子性虐得逞

www.hyyz888.com 2013-11-04 10:5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染毒的女子,她为了想脱离毒品,躲到山区打零工。日前她在工作结束步行返家,途中遇到一名男子假意问路,还好心称说要载对方回家。光天化日之下,对方将女子载到偏僻山区性侵、甚至还对她性虐待,警方循线逮人,终于将这匹恶狼逮捕归案。

该名32岁的被害女子,原本居住在台北市,但她因染上毒品,为了想要远离毒品的环境,跑到新北市三峡区借住友人家中,并且打零工为生;上月25日上午左右,被害人下班之后独自步行欲返回住处,38岁的石姓男子当时骑车假意向被害人问路搭讪。

石男骑着偷来的机车,先是假意向被害人问路,接着又见对方走得满头大汗,称说可顺道送她回家,将被害人骗上车。根据《自由时报》报道,石男随即一路狂奔,不顾被害人尖叫,将车骑入产业道路旁的草丛,并用扳手架住被害人威胁,逼迫对方口交、甚至还肛交性侵得逞;之后石男还以扳手插入被害人下体性虐待,过程约2小时,事后将被害人弃置现场。

被害人身心俱疲,返家后独自哭泣,友人见她身上有伤痕,询问之下才得知遭到性侵,便陪同被害人报案。警方循线追踪,在案发后2天将石男逮捕,他被逮矢口否认犯行,坚称是带对方出去玩,而且是在两情相悦下发生关系;但被害人泣诉根本不认识对方,是遭对方诱骗。

  • 责任编辑:徐家傲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