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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铭被起诉 马提供检方报告成关键证据

www.hyyz888.com 2013-11-01 16:3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上午侦结。检方认为,黄世铭在“关说案”尚未结案之前,即向与本案无涉的马英九陈报,涉及“刑法”泄密、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决定将黄世铭提起公诉。

“检察总长”黄世铭中午发表声明指出,台北地检署屈服压力起诉他,他深感痛心疾首。并指如本案一审判决他有刑责,立即辞卸“总长”职务。

黄世铭是台湾第一位被刑事起诉的“检察总长”,除重挫其未来任期内的领导威信、惊动检察体系,也对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的执政投下震撼弹,朝野“立委”已要求黄世铭下台。

违反侦查不公开 构成泄密罪嫌

检方认定黄世铭违法泄密的关键证据,就是来自马英九提供给检方的两份黄世铭专案报告。

黄世铭于8月31日、9月1日提供马英九的专案报告,内容均记载“后续侦查作为本署特别侦查组为防范当事人串证、证据灭失、日后拟视案情发展,陆续传唤特定人到庭说明,视案情发展需要进行搜索、函调清查相关资金,以厘清真相”等文字,显示他报告马英九的书面内容明白记载后续之侦查作为。

检方认为,黄在报告之际,系在刑事侦查程序未为完备、且尚未终结之侦查持续状态中,黄将侦查中应秘密之事项,揭露给非权责机关且与本案无涉之“总统”,已经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并构成泄密罪嫌,且他所为之相关报告及提供相关资料,也无法律上正当理由可言,也构成“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之“无故”交付之法律起诉要件。

杨荣宗、郑深元 犯嫌不足未起诉

此外,特侦组组长杨荣宗、检察官郑深元也因案被告发泄密、违法监听及伪造文书,检方认为2人犯嫌不足,不起诉处分。

黄世铭:检屈服压力起诉我

黄世铭中午发表声明,台北地检署屈服压力起诉他。但法界有人认为,黄今被依刑事泄密罪起诉,应是慎重考虑立即下台的时机了,而非拖到一审判决之后。

黄世铭声明稿指出,他被控泄密等罪名,自始即有绝对的信心,认为一切经得起检验,如今,很遗憾地,台北地检署竟然屈服于压力下,选择起诉他。他一辈子奉公守法,竭尽心力为民众服务,不畏权势举发司法关说行政不法事件,竟遭起诉,他深感痛心疾首。

黄的声明指出,对于被起诉他至感无奈,希望审理法院尽速作出正确判决,还他清白;声明说,如第一审法院认为他确有刑责,他当无异言,立即辞卸“总长”职务,以谢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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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主角大和解 独黄被起诉

黄世铭或有委屈,相关“立委”究竟有没有违失,已经因为搅乱成一团的政治争议,难以厘清。本来“总统”、“行政院长”交相指控“立法院长”,现在这些人互相拥抱大和解,独独黄吃上官司,不免讽刺。

这起社会瞩目的“立委”关说争议,没有调查结案前,“司法首长”却向“总统”先行报告,与当年叶盛茂与陈水扁两人密谋吃案,其实没有差别。当事人虽推说其用意正大光明,也非吃案,因案情相关人士有“院长”级人士,必须向“总统”报告,无论涉案层级高低,既然司法独立,尚未侦结的案子,如何可以向“总统”报告。

谁能确保“总统”不会滥权,扁案已经证明,现在的制度不能阻挡“总统”滥权,制度的运作稳定,不能仰赖马英九并非陈水扁的个别道德差异,必须依循规矩。不是谁自居道德高尚,就可以不照程序。

两人密会“总统”官邸,既非公开场合,也无任何记录,如何昭公信,即使当事人自觉含冤莫白,外人亦不知如何伸出援手。尤其检察官监听办案,程序浮滥,毫无管理监督与稽核,已让公民大众人人自危,伤害司法公信力,更是严重。

柯建铭案有没有司法关说,特侦组除了检察官自白与通联记录,并无其他直接证据,全案也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当时采取记者会方式,要“立法院”自己处理,已经引起疑虑是某种政治操作,希望发动舆论公审,替代司法判决,这种民粹公审,对民主良性发展伤害很大。

黄世铭希望伸张公义,有勇无谋,涉入敏感政治,真相更难厘清,如今自身卷入司法案件,只能通过将来法院辩论争取清白,然而更重要的是厘清政治与司法间的关系,至于那些被怀疑关说的“立委”,社会要持续关注。

  •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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