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改会指台湾被监听人口为美国50倍日本1929倍
www.hyyz888.com 2013-10-29 07: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昨天指控检警调监听浮滥,近5年每年有一万件监听案挂线,若依人口比例计算,台湾被监听人口是美国50倍、日本的1929倍,违反“宪法”保障秘密通讯自由权、隐私权。司改会将推动“修法”,拆除设在调查局和“警政署”的两座通讯监察中心。 司改会指出,比较台美日2008至2012年的监听声请案,台湾的检察官这5年来平均每年声请15000件监听案,核准率是73%,已核准监听1万件监听案。以人口比率换算,台湾每1万人有4.4人被监听;美国3亿人口约每万人0.08人被监听,台湾是美国的50.8倍;日本1亿2千万人口,约每万人0.002个人被监听,台湾是日本的1929倍。显示台湾监听标准太宽松。 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指出,台湾监听大本营是1992年在调查局、刑事局建置两座“全民监控中心”(通讯监察中心)。刑事局和调查局的通讯监察中心原本是“黑机关”,但先后在2001、2008年经由修正组织条例取得合法地位。 通讯专家、台交通大学电机工程学系教授苏育德指出,依“通保法”规定,全台所有电信业者必须架设线路经过这两座监控中心才能监听,等于刑事局、调查局可以监控全台所有门号。只要拿到监听票后输入电话号码,电脑系统即自动撷取该门号所有的通讯内容。包括通话声音,以及通过该门号发送的电邮、简讯、脸书讯息、WhatsApp 、Line传讯等,一概收录,再由检警调挑选他们要的内容。 司改会执行委员、律师尤伯祥说,如此一来与家人闲聊、朋友的争执、爱人间绵绵情话、骂老板简讯、商业机密可能全都落入调查局、“警政署”手中,这种做法已经违反“宪法”的保障秘密通讯自由及隐私权。 尤伯祥说,比较各国和地区监听作业,美国仅容许监听人员直接在监听设备旁听取,必须发现与犯罪嫌疑有关的内容后才能持续监听。日本更严格,必须有第三者在监听者身旁,监督其监听行为。 林峰正说,司改会已拟妥草案,将推动修法,要求政府拆除在调查局和“警政署”的两座通讯监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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