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台海 > 台湾时政> 正文

“国安密帐案”开辩论庭 李登辉:毕生奇耻大辱

www.hyyz888.com 2013-09-17 08:11 来源:中国台湾网我来说两句

李登辉痛批特侦组草率起诉,污蔑他有贪污犯行,是他毕生奇耻大辱。(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9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李登辉被诉侵占“国安密帐”归垫剩余款贪污案,台北地方法院昨(16)日召开言词辩论庭,年逾90岁的李登辉在法庭内慷慨陈词,他痛批特侦组草率起诉,污蔑他有贪污犯行,是他毕生奇耻大辱。

  李登辉还指责特侦组,在毫无查证及约询状况下,就以被告身份传唤他应讯,根本毫无道理。起诉书中所有的指控,全篇时空错置、毫无实据,情节虚构,极尽荒谬,故意入人于罪的企图昭然若揭。经2小时辩论,审判长周占春喻知全案辩结,将于11月15日下午4点宣判。

  特侦组表示,相关事实及证据都已详载起诉书内,不响应李登辉的批评。

  特侦组2011年6月起诉李登辉,在1994年访问南非后,与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共同侵占“国安密帐”归垫剩余款新台币2亿5700多万元,成为台湾第2位遭贪污罪起诉的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全案台北地院历经2年审理,16日进行最后的辩论程序,因本案涉及机密,全程不公开审理。据了解,气色不错的李登辉,庭讯时起身为自己进行答辩,他强调特侦组对他的指控,完全不能同意,也绝对不能接受。讲到激动处,李登辉还因此胃不舒服,委由律师代他继续陈述意见。(中国台湾网周剑)

  • 责任编辑:黄晓夏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