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闽台往来 > 正文

福清出台政策扶持海峡商品交易中心 培育市场

www.hyyz888.com 2013-09-09 09: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9日讯 (福建日报 通讯员毛晨熙记者王凤山)5日,记者从福清市政府了解到,福清出台《关于扶持福清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培育市场和提档升级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

福清海峡商品交易中心规划用地1000多亩,总投资30亿元。一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113亩,总投资3.5亿元,于2012年2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12月投入使用。根据规划,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将凸显对台优势,打造两岸大型的商品集散地,建设独具两岸特色的以大型批发为主、零售为辅的现代化综合性市场。

在培育市场方面,《意见》提出,对进入海峡商品交易中心运营的商户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内资有限公司的,允许其注册资本实行“零首付”;鼓励中心投资者提高商铺招租率,商铺招租率70%以上,市财政一次性补助中心投资者20万元,每增加10个百分点,再增补10万元;在中心建成培育期5年内,前3年返还中心投资者80%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后2年返还50%等。

在提档升级方面,《意见》提出,海峡商品交易中心上交年税收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中心投资者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平台或冷链物流,连续3年给予其地方留成部分的10%补助;在中心培育发展成功基础上,将中心开辟为福清市观光旅游及购物中心。

海峡商品交易中心董事长李振安介绍,目前,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已招商300多家,已完成80%的招商量。

  • 责任编辑:徐家傲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