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台海 > 台湾时政> 正文

台修正“军事审判法” “高检署”或承接林毅夫案

www.hyyz888.com 2013-08-15 21:22 周剑 来源:中国台湾网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8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军事审判法”修正案今天生效,台军方移给检方的侦查案件,共计205件,涉“投敌罪”被通缉的林毅夫,则在下波移送名单。

检方统计,军法机关进行第一阶段移交侦查未结案,共计205件,包含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收案3件(非常上诉)、台湾“高检署”5件、高雄高分检5件及各地检署192件。

其中,唯一在押被告是羁押在八德看守所的台空军退伍中校袁晓风,傍晚已遭台湾“高检署”声请羁押获准。

台军方指出,前金门马山连连长林毅夫(原名林正义)涉犯台陆海空军“刑法”“投敌罪”,非属第一阶段移送司法机关范围。

检方表示,确实未收到林毅夫“投敌案”,依规第二阶段移送时间点为5个月后(明年1月15日),将等收到案件、研究相关内容后,可能另依“内乱罪”嫌侦办。至于负责侦办林案的检察机关,届时将一并决定。检方人士指出,可能交由台湾“高检署”承接。

林毅夫被控1979年在金门担任马山连连长时,以游泳方式“叛逃”到大陆后,改名为林毅夫,他曾担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委员。台当局“国防部”目前仍认定林毅夫为通缉中的“敌前叛逃”罪犯。(中国台湾网 周剑)

  •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