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审法”将实施 林毅夫案将移送一般司法机关
www.hyyz888.com 2013-08-14 08:32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4日讯(海峡导报) 据台湾“中央社”8月13日报道,台当局13日正式刊登公报公布“军事审判法”(简称“军审法”)修正条文15日起实施,现役军人在非战时犯罪,将不再由军中司法机关处理,而转由一般司法体系侦办、审理。 乘此机会,台“监察委员”叶耀鹏表示,他将重启调查“林毅夫叛逃案”。叶耀鹏认为,此案已超过20年追诉期,希望不再追诉。 台湾“国防部法律司审判处副处长”沈世伟13日受访时表示,林毅夫案原是用“陆海空军刑法”的“投敌罪”通缉,不属于第一阶段移送案件,而要等到第二阶段,也就是“军审法”公布施行5个月后才会移送司法机关,届时再由“检察署”决定是否发布通缉。 “监委”叶耀鹏、赵昌平2009年曾纠正台“国防部”。当时纠正案文认为,金门防卫司令部1979年就已陈报林毅夫涉犯“叛逃”罪嫌,而台“国防部”1998年也指出,林毅夫所涉“敌前叛逃”等罪行,法定追诉时效为20年;台“国防部”军法司2002年研处意见更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都已罹于追诉权时效,无法再对其追诉。但台“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却以“继续犯”侦办,而未“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因此,2009年,叶耀鹏、赵昌平就纠正台“国防部”,要求不能再对林毅夫进行追诉,但是,这些年来,台军方对此一拖再拖。“军审法”部分条文修正后,林毅夫案将移交一般司法机关处理。叶耀鹏13日指出,虽然林毅夫案他已提过纠正案与调查报告,但法律有所变更,他会再次启动调查。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8-09]“军审法”修订或为林毅夫返乡开启大门
- [ 07-17]转型消费驱动≠“放弃投资”
- [ 07-05]林毅夫: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有利于台企在大陆发展
- [ 07-05]林毅夫“想回家” 望台湾青年多来大陆看看
- [ 05-30]开放林毅夫返台 台军方仍不松口
- [ 05-29]林毅夫返乡无路 台防务部门:他是“敌前叛逃犯”
- [ 04-09]林毅夫:国企已具国际竞争力 政府无需再补贴
- [ 04-08]萧万长出席博鳌论坛开幕式 林毅夫握手致意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