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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审法”修法大逆转 承平时期军法回归司法

www.hyyz888.com 2013-08-05 07:2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法界观点:部分罪名移司法 恐影响军队运作

“阁揆”江宜桦承诺推动“军事审判法”修法,法界人士表示,军人涉及特别权力义务关系,贸然将长官凌虐部属等罪修法纳入普通“刑法”,可能会影响军队运作。

法界人士指出,军人需保家卫国,因此被特别要求遵守团队纪律、服从上级命令,这种“特别权力义务关系”在“军刑法”上特别明显;如果将长官凌虐部属等罪纳入普通“刑法”,让无法理解内情的司法官定罪,可能会引发寒蝉效应,造成上级不敢指挥部属。

法界人士说,尤其军法官较了解军队,案件发生时会比一般的司法官了解重点和程序,建议凌虐部属致死罪这类与军方内部有特别权利义务关系的罪名,不要纳入普通法院审理。

法界人士说,司法的认定比军法严苛,以洪仲丘案来说,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的戒护士,实务上会认为被告犯案非故意,加上不是重罪,一般不会像军检的作法去声押被告,作法上可能让民众失望;何况军法的刑度较一般刑法重,这部分若移由普通刑法审理,罪刑也不见得让民众满意。

一位检察官说,检察官侦办案件可指挥司法警察,如果涉案地点在军营内,虽然可指挥“宪兵”,但人力和办案经验毕竟还是不如一般司法警察;即便一般司法警察可进入军营,办案过程中仍可能出现难以预期的状况。此外,法院案件越来越多,如果将原“军刑法”的案件纳入普通“刑法”,势必会增加工作量。

  •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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