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台海 > 台湾时政> 正文

龙应台回应钮承泽事件:很可惜但桥归桥路归路

www.hyyz888.com 2013-07-05 17:25 何建峰 来源:中国台湾网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7月5日消息 台湾导演钮承泽为新作品《军中乐园》,挟带大陆摄影师冒用他人身份进入高雄左营军港勘景,风波持续延烧。台当局“文化部长”龙应台今天(5日)强调,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且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但希望不会影响台当局防务部门或其他机关协助电影拍摄。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至于此事是否影响钮承泽的公视董事一职,龙应台则强调“桥归桥、路归路”,任何人在司法定谳以前,都是清白的,除非司法告诉她是不可行的,否则钮承泽依然是公视的董事。

据报道,龙应台今天上午出席“台湾文化光点计划”签署记者会,会后接受媒体询问时作了以上表示。

“出现这种意外很扼腕!”龙应台指出,台防务部门当然要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不论是公务员、小市民都要遵守,此事已进入司法流程,不会置评。

至于台海军检讨行政疏失,海军司令部与舰队指挥部互踢皮球,都说对方应负责。虽然纽承泽昨天已遭函送办理,但台海军司令部与舰指部两位少校与上尉,只有“申诫”处分。舰指部官员指出,此案由司令部核准,就应负全责,不能由下级单位扛责。

在法务层面,法界人士说,依据台湾“要塞堡垒地带法”则定,钮承泽涉嫌让曹郁假冒身份进入军港,已非“过失犯”的问题,可能构成“侵入要塞处所罪”,可处5 年以下刑期;曹郁冒用台湾居民身份登上军舰,若在勘景过程中,未经允许以摄影器材拍摄军舰相关设施,可依“要塞堡垒法”判处1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