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林中森:两岸签协议给双方带来帮助 应加强执行

2013-06-21 16: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6月21日,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在上海东郊宾馆举行。这次会谈是陈德铭接任海协会会长一职后,首次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举行会谈,双方将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及相关附件,备受两岸四地及海外舆论关注。图为陈德铭、林中森握手。中新社发潘索菲 摄

中新网6月21日电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21日表示,两岸过去签署协议,确实对双方带来许多帮助,在协议执行层面上,目前有许多地方需要努力,林中森认为有再努力的空间。

林中森认为,两岸过去已签署的18项协议,所涉及的都是与两岸民众福祉息息相关的议题,透过协议的安排与执行,确实发挥了相当的效益,包括两岸在卫生医药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双方加强通报,防杜疫情传播及降低不良食品危害的风险,保障人民健康。

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方面,双方建立通报及协缉机制,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ECFA货品贸易早收部分,随着零关税货品项目的增加,早收效益逐年扩大,为两岸的企业及民众创造更多利益。另外还有大陆旅客到台观光,客运航班的开放,都让民众有更多的便利。

林中森也表示,许多协议在执行层面上有加强与改善空间,林中森认为,两会应适时召开第二次“两岸协议成效与检视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必要的检视,才能真正照顾到民众的权益,使协议的功能与效益能更为彰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