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台海 > 海峡两岸> 正文

两岸司法互助返还赃款 首例台湾取回千余万元新台币

www.hyyz888.com 2013-06-13 15:59 路梅 刘舒凌 来源:中国新闻网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台北6月13日电 (记者 路梅 刘舒凌)两岸司法互助在“罪赃返还”方面取得重大进展。17名台湾民众因两岸诈骗集团而受害的财产获得返还,取回金额合计新台币1100余万元。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本月25日生效将满4年,台湾“法务部”13日发布上述消息指出,本案是该协议生效后,“罪赃返还”条款的首例。

依《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第9条规定“双方同意在不违反己方规定范围内,就犯罪所得移交或变价事宜给予协助”。本案系从事两岸诈骗的犯罪集团在大陆被查获后,经大陆法院审理判决,查扣的赃款依受害金额比例发还给台湾的被害人。

据介绍,本案17位台湾受害人,多为年长者,最高年龄为87岁,最低62岁,分布在北中南多个地区。部分受害人因多年积蓄受骗,自2008年受骗至今仍不敢向家人告知,对诈骗犯直呼深恶痛绝。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包括“司法互助”、“警务合作”、“人道关怀”及“业务交流”等事项。截至今年5月底,两岸相互提出各式请求与通报共计37773件,相互完成32807件,平均每月完成达690件司法互助案。

台“法务部”表示,将继续落实协议合作事项,扩大交流,深化两岸司法互助,保障民众权益。(完)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