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盐腌头颅分尸案:受害者无毒物反应 排除毒害暴毙

www.hyyz888.com 2013-04-02 10: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女子陈婉婷遭分尸盐腌渍人头案,检警专案小组采集陈女头颅毛发、眼球液、脑浆等微物证据,复验毒物反应,昨结果出炉无毒物反应。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昭廷说,复验结果排除陈女遭毒害死亡或吸毒暴毙的可能,检方仍朝在押陈女二哥涉嫌预谋杀害亲妹妹,诈领保险金方向侦办。

一般凶杀案通常致命部位多在头部,但陈女头颅一点伤都没有,尸身又下落不明,增加检警侦办难度。

陈昭廷说,承办检察官会同法医采集陈女头颅毛发、眼球液、脑浆,经初、复验2次结果都无毒物反应,排除检警怀疑陈女可能吸毒暴毙,被下毒谋害可能,仍朝他杀方向侦办。

死因是凶刀或其他工具,因尸身未寻获无法确认。另检警对陈女二哥测谎全部判读监定结果,及刑事警察局人员到疑为命案第一现场的陈女二哥新北市住处,采集微物证据监定结果还没有完成。

“希望检警办案勿枉勿纵!”陈女二哥律师刘炯意不服嘉义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抗告声请撤销,遭台南高分院驳回。对头颅复验结果,他说,目前并无证据证明陈女二哥涉嫌杀害妹妹,侦办阶段他无法阅卷,虽如此他会尽力维护陈女二哥人权,接受合法公平侦讯。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