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台海 > 台湾社会> 正文

台一人妻反悔对小三撤诉 再次提告求偿败诉

www.hyyz888.com 2013-03-26 15: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张姓女子因丈夫外遇对象坦承奸情并道歉,原本答应不求偿,但又反悔对小三提出民事诉讼。台北地院判决,张女败诉。

法院判决指出,张女的丈夫在2009年到2010年间,6次出轨和黄姓人妻到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等地偷情。张女抓奸后,对两人提出刑事告诉。张女丈夫、黄女分别被依通奸罪、相奸罪,判处6个月确定,可易科罚金。

张女又对黄女提出民事诉讼,主张黄女侵害夫妻婚姻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求偿新台币200万元。被告辩称,她与张女等人在2011年间到律师事务所,在唐姓律师见证下,张女承诺不会对她提出民事诉讼,她才写下自白书坦承奸情,还诚心和对方道歉。

法院审理时,唐姓律师作证说,当初张女答应不对被告提出民事求偿,还考虑撤回对被告刑事告诉,但因为如果撤告,效力会及于身为共犯的丈夫而未果。法官采信律师说法,认定张女当初已答应不向被告求偿,免除对方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判决张女败诉,全案可上诉。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