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台海 > 海峡评论> 正文

“新系”元老遭判刑 道德光环剥落殆尽

www.hyyz888.com 2013-03-18 18:02 台媒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来说两句

民进党“新潮流系”大佬吴乃仁、洪奇昌,因贱卖台湾糖业公司土地案遭判刑2至3年确定,须入监服刑。台湾《联合报》17日发表社论指出,民进党党内最讲究理念和纪律的“新系”沦落至创系元老假公济私系狱的地步,对民进党而言,这摧枯拉朽的一页,实是政党由野而朝却不知转型的一大警惕。

社论摘编如下:

民进党“新潮流系”大佬吴乃仁、洪奇昌,因贱卖台湾糖业公司(以下简称台糖)土地案遭判刑2至3年确定,须入监服刑。当年在野时,“新潮流”是民进党内最讲究理念与纪律的队伍,如今却落至创系元老因假公济私而系狱的地步。对民进党而言,这摧枯拉朽的一页,实是政党由野而朝却不知转型的一大警惕。

此案发生在吴乃仁任台糖董事长期间,洪奇昌引介其金主春龙公司负责人潘忠豪,欲将其承租之台中雾峰工业区等32笔台糖土地“转租为卖”。吴乃仁除指示台糖人员配合行事,甚至下令降低底价,使春龙公司以低于市价2.5亿元(新台币,下同)的价格取得这些土地。而台糖则因价差损失及负担土地增值税,而亏损4.1亿多元。卖了土地还赔钱,这是案情主轴。

在审理期间,法官认定吴乃仁为春龙公司护航的重要证据之一,是当时台糖资产管理处处长曾提醒吴乃仁:这些土地不在台糖年度售地计划中,恐怕过不了“立法院”这关;而吴乃仁则大剌剌地答称:“卖吧!大不了我在‘质询’时被臭骂一顿。”

试想,贱卖的是公有土地,损失的是数亿台糖资产;但在吴乃仁眼中,却不过是他应付一顿“国会质询”的区区小事。且听这种口气,他心中究竟把法纪和自己的权力看成什么?把台湾资源和权柄交到这样的人手上,岂不危殆?

从表面看,吴乃仁贱卖土地案对照扁家涉及的各色贪渎案件,手法和违法程度并不相同;检察官并未查获吴乃仁居间索贿收贿,或将特定好处纳入私囊。但究其内里,两种犯罪类型“假公济私”的本质却如出一辙。陈水扁是把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行政大权称斤论两地出售,钱进入私人库房;吴乃仁则是将公有土地贱价卖给政党金主,金主再透过政治捐献,将利益回馈给党内同志。如此行径,难道能美其名为“选民服务”?

“新潮流系”是一支组织严谨、理念清晰、纪律严明的队伍,一向扮演民进党“纠察队”的角色。因此,当年扁家爆发贪渎案后,在党内率先发出检讨声音的“十一寇”大多为“新系”成员。然而,随着成员颜万进因“北投缆车贪渎案”入狱,创系大佬邱义仁下台,如今再加上吴乃仁、洪奇昌两名大佬因背信罪判刑;至此,“新潮流”的道德光环恐怕已经剥落殆尽。而如果所谓的“纠察队”尚且无法把持,民进党其他派系的道德纪律是靠什么支撑?

“新潮流”的高道德纪律,为何在执政后反而失去了把持能力?其中答案,或许能在吴乃仁称“大不了被臭骂一顿”的话中可窥见端倪。吴乃仁的谈话透露了几点:一,在其认知天平中,对金主的回馈,要比手中的台糖业务重要;二,对党友的“服务”,重于对职务的忠诚;三,目无法纪,以为政治即可对付一切。换句话说,吴乃仁在长期在野中建立的政治价值观,使他不屑、甚至轻蔑“体制”和“法治”,也因此埋下了粗暴决策、轻率卖地的祸根,最后终案发系狱。

讲究政党纪律,却藐视“法律”,这不止是吴乃仁、洪奇昌或“新潮流”的问题,其实也是整个民进党的问题。第一次政党轮替后,民进党从在野而执政,却不能认同“体制”或融入“体制”,反而不时践踏及挑衅“体制”,终至深陷“公义”及“法律”之网。而第二次政党轮替忽忽已过5年多,民进党转型的影迹又在哪里?

说来讽刺,当年民进党攻击国民党,指其党政不分;而如今,“党”与台湾分际的质疑却又落回自己身上。就吴乃仁的售地案看,民进党还在喊“政治介入”及“司法不公”,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把“政党”看得比台湾还大吗?

吴乃仁、洪奇昌的入狱,势将为民进党派系权力结构带来一番变化。但对“新系”中生代而言,与其继续背负着这些大佬行动悖离理念的包袱,还不如转头面对当下,好好思考如何将民进党内的“转型正义”进行到底!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