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卖淫 为满足购买欲“出卖肉体有何不可”
www.hyyz888.com 2013-03-14 11:25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男子游智全涉嫌开设花月娱乐传播公司,以老鼠会方式吸收北部地区中学、高中女学生从事性交易,要求先经他“试车”满意才能加入,性交易所得五五分帐。 37岁的游嫌通过手机通讯软件媒介色情,昨天被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查获,救出16名少女;但少女在警询时承认性交易,却都说为满足购买欲“出卖肉体有何不可”,让员警听了摇头。 警方表示,被查获性交易的16名少女,年龄最小的12岁,最大17岁,多数是在学生,因想购买名牌手机、包包和服饰,在同学或好友怂恿下加入卖淫行列,放学后接受游嫌以手机通讯软件通知接客。 警方调查,游智全去年6月中旬开设花月传播公司,通过杨姓(34岁)、钟姓(20岁)和赖姓(36岁)男子上交友网站,找寻少女、嫖客媒介性交易;有少女前来应征,要先接受语言、酒量、秀舞、划拳考验。 少女们签下有如“卖身契”的合约后,还要接受职前训练,下海接客前由游嫌以“试车”名义教授临床技巧;游嫌则充当马夫载少女到汽车宾馆,每次性交易代价4000元新台币。 三重警方今年春节前在手机通讯软件发现游嫌媒介色情广告,成立专案小组追查,除派男警乔装嫖客搜证,还找来年轻女警佯装迷途少女和游嫌等人联系,日前掌握游嫌行踪,循线查获。 警方通知少女父母陪同警询,发现涉案少女深夜未归,都告诉父母去补习或与同学相约游玩;一名高中女生更得意地告诉父母在传播公司上班,已在规划人生未来,父母以为她从事模特儿行业,要进军演艺圈。 游嫌等4人坦承涉案,但强调是少女自愿从事性交易,没有威逼利诱;讯后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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