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闽台往来> 正文

漳州出台十六条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措施

2012-06-18 06:5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作为第四届海峡论坛活动之一,创业漳州台商大会17日在福建漳州举行。漳州市委书记陈冬在会上宣布《漳州市进一步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16条措施。

“共有4个方面16条措施,这些政策是在研究比较大陆各地扶持三资企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漳州的实际提出的,针对性强,含金量高。”陈冬说,“力图在台商新一轮创业中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高地’,发挥漳州对台交流中先行先试作用。”

陈冬说,在审批服务方面,漳州将“一次告知、联合踏勘、联审联办、容缺受理、桩基先行”等措施常态化,力争使漳州成为福建省乃至大陆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

意见提出,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方面,漳州放宽台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以商标权、专利权、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台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漳州将依法减轻税费负担,新落地台资工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予以100%奖励,后三年予以50%奖励;增资扩产的台资工业企业,新增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50%奖励。台资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在省定给予保费补助和保单融资贴息基础上,再给予15%的保费补助和1%的保单融资贴息。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