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十六条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措施
2012-06-18 06:5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靖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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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四届海峡论坛活动之一,创业漳州台商大会17日在福建漳州举行。漳州市委书记陈冬在会上宣布《漳州市进一步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16条措施。 “共有4个方面16条措施,这些政策是在研究比较大陆各地扶持三资企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漳州的实际提出的,针对性强,含金量高。”陈冬说,“力图在台商新一轮创业中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高地’,发挥漳州对台交流中先行先试作用。” 陈冬说,在审批服务方面,漳州将“一次告知、联合踏勘、联审联办、容缺受理、桩基先行”等措施常态化,力争使漳州成为福建省乃至大陆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 意见提出,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方面,漳州放宽台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以商标权、专利权、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台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漳州将依法减轻税费负担,新落地台资工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予以100%奖励,后三年予以50%奖励;增资扩产的台资工业企业,新增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50%奖励。台资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在省定给予保费补助和保单融资贴息基础上,再给予15%的保费补助和1%的保单融资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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