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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的“台湾娘家”:情牵两岸 相约幸福

2012-06-17 10: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孙靖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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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南告诉记者,这十五年来,为了解决大陆配偶在台湾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问题,他们多次陈情、抗议、召开记者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只要做得到,他们都会尽量去做。在促进会和在台大陆配偶等人士的努力和争取下,台湾修改了许多相关法规规定,如大陆配偶申请身份证年限,由结婚后八年缩短为六年;取消了他们在工作上的一些限制和200万新台币的继承财产总额上限规定等。谈起这些,黄江南先生很是欣慰和高兴。

最令黄江南感到自豪的是,在他们一次次的陈情、抗议和许多人的帮助和努力之下,台湾终于放宽了大陆配偶居留规定,在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只要逾期居留未超过一年,或已离境但有意返台的陆配,都可以重新入境,继续在台湾生活。黄江南说,已经有两万多人受惠于此项规定,这次促进会来参加第四届海峡论坛的代表团里就有这样的大陆配偶。

但是,台湾还是有一些不公平规定存在,而且两岸之间在相关规定上有不少相异的地方,黄江南说他们还要继续努力,还有很多要去做,来参加海峡论坛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

“我们希望携手两岸民间团体,架起两岸沟通、协商的桥梁,解决大陆配偶的权益保障问题。”

谈到参加此次海峡论坛的相关话题,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理事长钟锦明先生不仅表达了他及其重视的态度,也阐述了很多想法和感触。

自1989年大陆首例涉台婚姻在厦门登记以来,两岸婚姻已超过32万对,并以每年1万对以上的速度增长。但两岸在与婚姻相关的规定、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少相异的地方,钟锦明希望两岸民间团体携手架起沟通、协商的桥梁,进而达成共识、进行合作,齐心协力促进大陆配偶合理权益保障的实现。海峡论坛就为实现他这些愿望,搭建了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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