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津沪浙鄂四省事业单位试点招用台湾居民
2012-06-17 10: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孙靖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厦门消息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出席第四届海峡论坛大会时宣布,大陆将进一步放宽台生及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政策。 王毅宣布,大陆企业可按照就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就业。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可与大陆居民同等条件到大陆企业就业。同时,将对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到大陆事业单位就业扩大试点。在福建、江苏已有试点基础上,新增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四省市为试点地区。 |
相关阅读:
- [ 06-17]台湾媒体高度关注海峡论坛
- [ 06-16]第四届海峡论坛厦门揭幕 “神九”飞天受关注
- [ 06-16]突出民间立足基层 第四届海峡论坛在厦门隆重开幕
- [ 06-16]国台办与福建省政府举行晚宴欢迎海峡论坛嘉宾
- [ 06-16]海峡论坛主办单位举行晚宴欢迎台湾嘉宾代表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