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在野党施压美牛案 蓝营全面备战"朝野"对决
2012-06-05 08:42 来源:华夏经纬网 责任编辑:黄水来 黄水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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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要罢免挺美牛“蓝委” 酝酿“倒阁” 台“立法院”本会期倒数十天,“朝野”大战一触即发。面对国民党扬言美牛案一定要过,证所税案不排除通过,在野阵营拟对“行政院长”陈冲提不信任案,对支持美牛的“蓝委”发动罢免案,升高政治对立,对国民党施压。 6月12日将进行美牛瘦肉精案决战,民进党团昨天重申不反美牛,而是“反对含瘦肉精的毒牛肉”。民进党团书记长陈亭妃说,国民党“立委”即使不支持开放瘦肉精,在表决时弃权,“也等于暗助瘦肉精解禁”。 陈亭妃对“蓝委心战喊话”,吁当初联署瘦肉精零检出提案的14位国民党“立委”,应该继续坚持其立场,让民进党团瘦肉精零检出的提案,“能以60票比53票情况通过”。否则不排除公开资料,在美牛案通过后,对这些国民党“立委”提出罢免。 另外,在野阵营不满证所税决策反复、版本一日多变,已扬言将对陈冲提不信任案。在野阵营目的,透过罢免与“倒阁”手段遍地开花,让“执政党”疲于应付。 台“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就职未满一年的“立委”不得罢免,要罢免挺美牛的现任立委,须到明年2月1日后才能提出。此外,罢免提议人数须达原选区选举人总数2%以上,30天内须征求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3%以上公民联署,才能进行罢免投票。 若罢免案投票人数不足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2以上,或同意罢免票数未超过有效票数1/2以上者,则罢免不成立。罢免难度相当高。 在“倒阁”部分,台“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若有1/3以上“立委”联署,可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时后,应于48小时内记名投票表决,如经1/2以上“立委”赞成,“行政院院长”应于10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马英九解散“立法院”。 在野阵营共46席,虽然跨过提案门坎,但通过不信任案须57票,除非国民党团“立委”倒戈,过关的机率很小。从政治实力看,在野阵营的政治动作,“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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