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蔡姓男子年轻时花天酒地还对妻子家暴,年老时得了一身病,借住友人家,他要求成年的独生女儿支付抚养费被拒后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审理发现,蔡曾汇款300万元(新台币,下同)给妻子,女儿高中毕业时也送过20万元的香奈儿礼服,并非始终未抚养妻女,判决女儿每月须付6000元给父亲,直到父亲死亡为止。 蔡的女儿感叹,小时候父亲不断上酒家和外遇,每每于半夜酒后打电话回家,她和母亲听到电话声就恐慌,担心被揍,父亲带给她的“除了伤痛,还是伤痛”,她因此罹患忧郁症。她目睹母亲所受的苦,现在长大,只想侍奉母亲,实在很不服法院的判决。 现年61岁的蔡姓男子提告指出,5年前他和妻子离婚,他现患有糖尿病、痛风、冠心症、尿毒症,每周洗肾3次,借住友人房子,独生女儿却不来看他。 他认为,女儿高中时到海外读书,他支付教育费;女儿高中毕业晚会前,他带女儿到百货公司买了价值20万元香奈儿礼服,也曾汇款300万元给妻子,如今他又老又病,女儿竟不抚养他。 蔡的女儿反驳,父亲曾持刀追杀母亲,不间断喝酒、寻欢,缺钱时就向母亲索取,母亲不得不变卖珠宝房子,帮父亲还酒债及酒驾罚金。她12岁时,她和母亲送伞给父亲,亲眼目睹父亲左拥右抱、喝酒玩乐,父亲逼母亲离婚时,不要她的监护权,离婚协议书的证人还是外遇对象的儿子。 蔡的女儿说,她曾经问父亲,为什么喝醉要砸东西?父亲大怒,把她摔出去,她撞上橱柜,手臂受伤;还有一次她回台过年,父亲竟纵容外遇对象将机车加速单轮直立,以前轮撞她的胸部,她倒地送医。 她指出,父亲给的300万元是拿家中房子向银行贷款来的,但父亲仅付了三期利息,其余都是母亲和祖母付的;母亲还将娘家赠与的土地卖掉,帮父亲还了90万元酒债,并供她念书。 法官审理认为,蔡年老体衰,已不能维持生活,蔡的女儿目前有正当工作,纵使蔡男对妻子家暴,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蔡的女儿因负抚养义务而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认定女儿不能免除抚养责任,每月要付6000元给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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