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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考虑“立法” 鼓励企业替员工加薪

2012-05-02 07: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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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团体昨天发起反剥削大游行,马英九肖像被“万箭穿心”。

东南网5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劳委会主委”王如玄昨天表示,考虑“立法”鼓励企业替员工加薪,将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

王如玄昨天出席新“劳动三法”施行周年记者会,同时表扬去年签订“团体协约”内容优于劳动法规的工会与事业单位。她表示,近十年来,薪资调整有限,几乎都被物价上涨抵销。

王如玄表示,要让企业替员工加薪,除了订出像“棍子”一样的新“劳动三法”,也要给“萝卜”,岛外对于尽社会责任的企业在税捐、补助、贷款上都有一些优惠,“经济部”、“劳委会”都已在研究各地作法,由于涉及跨部会协商,且需学者、专家共同讨论,她对“立法”时程不敢多做预测,明年五一劳动节“有可能”看到初步方案。

政大劳工所教授成之约表示,如果企业社会责任要“法制化”,难题是如何判定。因社会责任牵涉安全卫生、环保、劳动人权检验等面向,并不易判定。而且能取得“社会责任”认定的企业,可能也是有资源的大企业,当局须思考如何辅导中小企业也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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