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士兵冤死案 当年6名负责军官各遭求偿1474万
2012-04-13 08: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分享到:
|
泪与赔江国庆冤死案,台防务部门决定向陈肇敏(图)等6名军官求偿。 东南网4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16年前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命案,士兵江国庆被判处死刑,在重新调查后,去年改判无罪,军方补偿江家1亿318万5000元(新台币,下同),创下刑事补偿最高纪录。台防务部门也决定对当年负责的军官求偿,昨天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对包括后来担任台防务部门负责人的陈肇敏等6人,各求偿1474万714元。 6名官员包括陈肇敏、曹嘉生、柯仲庆、何祖耀、黄瑞鹏、李植仁,其中李植仁已故,仍依法向其子女继承之遗产为求偿目标。另一位承办军官邓震环在求偿审查会中表达悔意,协商后将赔偿额订为280万元,已于本月6日缴清。全案追偿金额,共计9124万4284元。 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于去年9月1日组成“求偿审查会”,由院长担任主席,院内军事审判官互选3人,加上5位具法学背景之社会公正人士。 台防务部门军法司审判事务处副处长沈世伟指出,社会人士在委员会中占过半多数,以维持求偿决定之客观性。 |
相关阅读:
- [ 02-13]台军士兵冤死案求偿陈肇敏最重 台防务部门否认
- [ 11-30]台军士兵冤死案 当局向涉案军官等求偿、假扣押
- [ 10-27]江国庆冤死补偿 军事法院判支付1.03185亿元
- [ 09-14]江国庆冤死赔偿上亿 绿营要求查封陈肇敏财产
- [ 09-14]台军冤死士兵江国庆再审获无罪 江母激动落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