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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瘦肉精“修法”条文出炉 蓝绿“立委”齐批

2012-03-22 08: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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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林世嘉表示,这种法条根本没办法执行,也做不到,一般街上的小型早餐店汉堡肉,有办法逐一检查吗?

“卫生署”瘦肉精“修法”内文 “蓝委”批:自打嘴巴、违反16字箴言

针对“卫生署”21日推出的瘦肉精“修法”建议条文,多名“蓝委”不表赞同。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表示,“卫生署”版本视同扩大开放脑、脊髓等高风险部位;国民党“立委”张嘉郡也说,已违反16字箴言,并未遵守牛猪分离,当局根本自打嘴巴,不要伤害猪农。

根据“卫生署”21晚间推出的《食品卫生管理法》的建议修正条文,增修文字为“台湾外之肉品包含脑、眼睛、脊髓、绞肉、内脏等及其他相关产制品,除依中央主管机关所定安全容许标准认定无害人体健康外,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

亲民党“立委”李桐豪表示,亲民党团无法接受“卫生署”的修正建议条文,完全是空白授权,在这样的条文中,看不到“行政院长”陈冲对牛猪分离的承诺,只看到了允许台湾肉品也可以使用瘦肉精。

吕学樟指出,此已将高风险部位、台湾外肉品一并开放,与以往法规背道而驰,形同三管五卡完全破功,他无法同意。不过,吕学樟也说,此法案在细节上还要有相关施行细则,不能只看单一条文。

张嘉郡也表示,该建议修正条文已违反16字政策箴言,如果牛猪不分离,将伤害猪农,非常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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