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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瘦肉精“修法”条文出炉 蓝绿“立委”齐批

2012-03-22 08: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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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瘦肉精“修法” 绿委批:空白授权、为所欲为

“卫生署”21日晚间提供瘦肉精“修法”建议内容给国民党“立委”,建议台湾外肉品与相关产制品,除依主管机关所定安全容许标准认定无害人体健康,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对此,台联党“立委”林世嘉表示,条文赋予主管机关的认定,根本就是空白授权、为所欲为,“卫生署”为了贯彻马英九的意志,不顾国民党健康,台联党无法接受,绝对坚持零检出。

民进党“立委”赵天麟指出,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所订的食品法典(CODEX),对瘦肉精的容许量没有共识、台湾专家的意见分歧,以及民意高度反对之下,坚决反对马当局蛮干作法。

“卫生署”的“修法”建议,在瘦肉精规范部分,建议文字为“台湾外之肉品包含脑、眼睛、脊髓、绞肉、内脏等及其他相关产制品,除依主管机关所定安全容许标准认定无害人体健康外,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

林世嘉表示,“卫生署”的草案既没有牛猪分离,也没有台湾外的差别,破了马英九的16字箴言。

赵天麟说,民进党坚持瘦肉精零检出,“行政院”应立刻把“政院版”本送到“立法院”审议,用突袭或行政命令通过才是最恐怖的方式,他呼吁曾经提案连署反对瘦肉精的国民党“立委”,坚持自己的立场,勿与民意对立。

在强制标示方面,“卫署”也对直接供应饮食的场所、散装食品贩售者有标示规定,可要求以中文标示品名、原产地(国)、制造日期或有效日期等事项;至于特定食品、应标示事项、方法和范围,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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