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产猪肉验出禁用瘦肉精 “农委会”反守为攻
2012-03-13 07: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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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检验局副局长”黄国青表示,1998年起“农委会”每年抽验养猪场及肉品市场,上万件检体中有100多件检出沙丁胺醇等禁药,约占2%,“一直有猪农在用这些东西”。 黄国青说,以往均依法裁罚猪农3到15万元(新台币,下同),去年查获出售走私禁药的源头业者,判了5年徒刑,台湾猪农使用禁药的“累犯”达1、200百户,明天起也是加强稽查的对象,一旦查获一年内用过2次以上禁药,该养猪户将被重罚25万元以上、125万以下罚款。“卫生署”也会追查来源厂商,除销毁产品并罚6万至600万,公布厂商名单,情节重大可命令歇业、停业或废止公司登记。 黄国青表示,对曾抽查不合格的养猪场,会在毛猪拍卖前3至7日提前抽验,至于不愿切结自清的猪农,“农委会”也将会同地方政府加强抽验。 沙丁胺醇不易代谢 比莱克多巴胺毒2000倍 猪肉验出瘦肉精沙丁胺醇,台湾专家指出,沙丁胺醇比莱克多巴胺毒性高2000倍,业者可能为节省成本,或逃避检验而使用。 台大兽医系名誉教授赖秀穗说,沙丁胺醇和克仑特罗的毒性比莱克多巴胺高2000倍,且在动物体内不易被代谢,残留时间长且量高,吃到含这两种瘦肉精肉品,对健康危害不小。 业者为什么要使用毒性不一的瘦肉精?赖秀穗说,动物饲料添加剂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克仑特罗,可使牛猪瘦肉变多、脂肪变少的效果都差不多;但是,业者不断换用不同瘦肉精,可能就是心存侥幸,希望逃避检验单位的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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