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性侵得逞害人忧郁症病情加重 色狼判赔80万

2012-03-05 11: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朱姓男子利用交往3天的女性友人服下安眠药,沉睡无力抗拒,以手指深入对方下体,被判刑3年。被害人以罹患忧郁症,遭性侵后病情加重,诉请赔偿,台南高分院判决应赔偿80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确定。

朱姓男子被控2010年9月13日凌晨,与被害人相约看电影后,朱因皮包不见,被害人见对方陪她一整夜,让朱在她的住处睡觉。

被害人等朱入睡后才服用安眠药,朱姓男子睡醒后发现被害人还在睡觉,未经同意,以手指从内裤缝处伸入下体。被害人知道遭性侵,却无力反抗,醒来立即报案。

朱姓男子坦承以手伸入被害人下体,因女方没反抗以为同意,但伸入后就抽出,没有进一步性侵行为。一、二审都以乘机性交罪,判处朱姓男子3年,被害人附带请求民事赔偿100万元,台南地院判决应赔偿50万元。

被害人上诉台南高分院,以朱姓男子性侵行为让她病情加重,需经常就医控制病情,避免自残和自杀倾向,所受精神痛苦难以言喻,要求赔偿100万元。台南高分院合议庭判朱姓男子应再赔偿30万元,总共赔偿8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