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不知如何拒绝对方 初二乖乖女和4男名网友性交易

2012-03-01 11:46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14岁中学女生在网络上交友,先后和四名男网友出游、上床、性交易,桃园地检署昨依妨害性自主、强制性交等罪起诉四男;其中强制性交部分,刑度最低3年,最高可判10年。

检方侦办时,女生说“不知如何拒绝对方,也不敢对家人说”;对检察官问“是不是为了好玩、找刺激?”女生说“在家很无聊,才会和男网友约会,但不是为了找刺激”。

事发后,女生已被安置,检方查出她父母因失和分居,她跟着父亲过,因父亲忙于工作,没空管她。检方调查时,少女父亲表示,不知道女儿在外面做什么,以后会管严一点;少女原先就读的中学也指出,女生在学校乖乖的,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桃园地检署调查,女生两年前刚满14岁时,在网络上和多名男子交往,先后和4名男子出游,和其中2男陈定宏、陈立翰(均29岁)上汽车宾馆,自愿和两人亲热。

另名许瑞洋(35岁)二度带她到宾馆性侵,她也和林家弘(28岁)以2000元新台币价码性交易。

后来她对同学说“和男网友出游”,辗转传到女生父亲耳里,问出女儿的荒唐事而报警。

检警从女生的通联纪录,查出她至少和4名男网友上床,至于有无其他男网友,女生拒绝吐露。

检察官侦办时,4名男子有的说没性侵、有的说不知少女只有14岁。但检方查出,女生和四名男网友在网络上交谈都超过一个月,女生也说“还在读中学”,4名男子不可能不知道女生年龄,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