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三明频道>政法> 正文

三明将乐:老人赡养起纠纷 善意执行唤亲情

2024-06-04 09:56:46吴瑞林 陈琳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肖晓敏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4日讯(通讯员吴瑞林 陈琳)俗话说“饮水思源”。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近日,将乐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陈某夫妇有两个儿子,约定轮流赡养老人。陈某去世后,二儿子觉得当初的约定有失公平,因此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母亲李某遂一直由大儿子赡养。李某遂将二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审理后判决二儿子应当支付赡养费并履行赡养义务,但二儿子依旧不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于是主动联系双方开展调解。经过一番劝解,双方之间的心结终于解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二儿子也表示是自己有错,应该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得以化解。

将乐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执行理念,贯彻调解优先、重在情感修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