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冻结账户显成效 主动履行案了结
2024-01-18 16:45:43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蔡晓卿 |
分享到:
|
|
将乐县某物业服务公司与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陈某给付物业费4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支付,该物业公司讨要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陈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有足够的金额来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采取冻结措施。银行账户刚被冻结,陈某便主动现身来到法院,表明自己愿意履行义务,希望法院尽快解除冻结措施,执行法官依法将陈某银行卡内的4000元扣划后,随即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将乐法院将不断加大对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快查、快执、快结”的执行模式,穷尽应有的执行措施,有力震慑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