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树立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2023-10-24 14:15:3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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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至6月期间,伍某先后向李某(已判决)等人处非法收购山麂、眼镜蛇等野生动物,再转卖给他人食用,从中赚取差价。2022年6月13日,清流县公安局民警在伍某家中查获尚未卖出的山麂1只、眼镜蛇7条,后移交至清流县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处理。经鉴定,查获的山麂、眼镜蛇,均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价值共计21819元,伍某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伍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难以出庭参加庭审,于是决定主动上门,由此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法规,以供他人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21819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伍某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伍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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