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劳务合同引纠纷 判后解疑促和解
2023-06-28 15:14:02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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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至9月间,罗某彬雇请罗某宾驾驶货车运输货物。后双方进行结算,罗某彬告知罗某宾,因其尚有交通违章记录未处理,需押3000元工资待其处理后再行支付。罗某宾表示同意。然而几天后,罗某宾认为自己不应该处理违章记录,罗某彬应立即支付剩余工资,故诉至清流法院。 案件受理后,鉴于双方当事人矛盾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最后判决驳回罗某宾的诉讼请求。 因本案纠纷事实清楚,为了能使双方及时化解纷争,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两名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和判后答疑工作。最终,罗某宾在法官耐心的解释下消除了疑虑,俩人当即到交警大队处理违章记录。后罗某彬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罗某宾。至此,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判决不是案件审理的终点,解决纠纷才是司法为民的追求。该案虽已判决结案,但是承办法官仍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不放过任何可能化解矛盾纠纷的机会,有效避免更多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今后,清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调判结合的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法官释法说理水平,将裁判的事理、法理、情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做耐心、详细、全面的解释,助推当事人服判息判,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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