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三明频道>政法> 正文

三明清流:男子以修复征信为幌 骗取他人财物获刑

2023-06-02 10:15:46谢紫薇 肖达筠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练为泉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2日讯(通讯员 谢紫薇 肖达筠)现如今,个人征信越来越重要,甚至被人们称为“第二张身份证”,一旦失信,个人信贷、日常生活和工作等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正因如此,有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日前,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征信修复”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0年4月,侯某龙因未能及时还清支付宝借呗贷款,担心影响个人征信,于是四处询问相关事宜。罗某华得知此情况后,为谋取利益,谎称能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以跑关系需要费用等为由骗取侯某龙钱财。经统计,侯某龙共支付给罗某华关系费用合计26095.1元。此外,侯某龙还将其母亲房内的银圆、旧币等物品拿给罗某华售卖,罗某华从中获利7500元。

2020年8月24日,被告人罗某华被清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清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侯某龙财物共计33595.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罗某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同时继续向被告人罗某华追缴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侯某龙。

在此,清流法院提醒广大群众,接到提及征信修复的电话或信息,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做到诚实守信,不要让自己的征信记录留下污点。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