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耐心沟通促自动履行 善意执行显法律温度
2022-10-12 14:23:24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肖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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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林志斌 肖达筠)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清流法院积极推行自动履行“红名单”、积极履行“白名单”、严重失信“黑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近日,清流法院将一家被执行企业纳入守信“红名单”,激励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清流县某建材商行与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清流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同意于2022年8月20日前支付给清流县某建材商行材料款232094元,剩余欠款300000元于2022年10月20日前付清。协议达成后,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建材商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清流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商量还款事宜。经过执行法院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山西某贸易公司在10天之内履行完毕欠款532094元。 由于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十日内即履行完毕债务,且无其他未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综合考虑其信用情况,清流法院将其纳入执行“红名单”,并依法审批给予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和给予免交案件执行费7721元的正向激励。 “由于我们及时偿还了借款,没有被纳入失信名单。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虽然只是一纸证明,但为我们企业的后续发展经营减少了很多麻烦!”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人紧紧抓住执行法官的手,不断地向执行法官致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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