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三明频道>政法> 正文

三明将乐:情暖中秋月圆时 强制执行促履行

2022-09-15 19:50:30张贞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肖晓敏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15日讯(通讯员 张贞)“中秋节还在为我的事忙碌,太谢谢你们了......”陈某紧握执行法官的手说道。就在中秋佳节之季,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追回拖欠的食材款,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据悉,将乐县某食品公司于2020年与将乐某餐厅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食品公司每日固定提供各种半成品食材,并明确了付款时间与方式。之后,食品公司按照约定每日固定提供食材,但餐厅却并未如约付款。因种种原因餐厅经营不善,食品公司经营者经过多次讨要后还剩余2万余元未收回。食品公司负责人陈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该餐厅告上法院。经将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将乐县某餐厅支付原告将乐县某食品公司2万余元货款。但判决生效后,餐厅负责人杨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该餐厅下达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全国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杨某取得联系。但在通话中,杨某拒不配合,并挂断电话,当执行干警再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时,已无法接通。执行法官连续几天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摸排,亦未发现杨某行踪。

正值中秋节,执行法官接到陈某电话,表示看到被执行人杨某在其所经营的餐厅内出现,执行法官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出警依法拘传被执行人经营者杨某到法院协商该案。最终,被执行人通过多方筹款,如约将食材款支付给陈某,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