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司法与行政合力 红色文化永传承
2022-07-19 15:16:39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肖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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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9日(通讯员 蔡若琪)为加强红色文化传承与利用的司法保障,更好地弘扬革命精神,延续红色基因,日前,将乐法院联合县文旅局,在位于南口镇蛟湖村红六师机关旧址(杨氏宗祠)成立首个“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 红色苏区纪念馆位于杨氏宗祠左列横厅,其中陈列文物展示了红军在蛟湖驻扎作战的革命历史。土地革命战争期间,蛟湖村作为将乐县通往泰宁、明溪、长汀乃至江西的水陆交通要道,是红军部队入将作战扼守的重要战略通道。 将乐法院与县文旅局签订《将乐县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体系战略合作协议》及设立“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形成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保护的合力。 明确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该院对将乐县红色文化遗产,通过联合开展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等方式,及时遏制非法侵害红色文化遗产的行为,将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解决涉及红色文化遗产的纠纷,为将乐县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创建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 该院与县文旅局共同创建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设立首个示范点后,逐步在安仁泽坊兵站、白莲红军堡、红军铜铁岭战斗指挥部旧址等地建立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将红色文化司法保护工作覆盖全县范围。 建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在县法院建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与各文化示范点联络工作。中心由县法院指定生态环境庭负责,县法院和县文旅局各指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活动安排和信息交流等事宜,真正做到联系密切、交流畅通、合作协调。 共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宣教基地 县法院与县文旅局共同在各示范点加大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营造尊崇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传承的氛围,以法治提高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实效,促进红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参与保护红色文化遗产的自觉性。 构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体系 在全县各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示范点加挂司法保护联系卡(电子名片),共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基地,以点带面,全力打造将乐红色文化遗产司法防护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形成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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