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法院“云调解”借款纠纷
2022-06-20 16:52:14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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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熊某与原告林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8月,林某向熊某借款6000元用于生活周转,并约定于2021年8月31日前还清。期满后,林某多次催要无果,后熊某赴重庆务工,林某经常联系不上熊某,熊某对该欠款也无积极还款态度。林某无奈之下,将熊某诉至将乐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被告熊某表示,自己对借款无异议,但生活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加上本人目前在重庆务工,无法出庭应诉。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遂采用“云”上法庭进行调解。 后双方当事人线上达成调解协议,熊某对于欠款6000元无异议,借款分6期归还。原、被告在线点击确认,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至此,该院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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