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诉前调解护“薪” 让农民工不忧“酬”
2022-05-08 15:10:0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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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8日讯(通讯员 官晓琪)2022年3月底,10余名农民工到三明清流县人民法院,要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曾某支付工资7万余元。 经了解,十余名工人经曾某介绍到某房地产公司从事装修工作,务工结束工人们找曾某讨要工资,曾某以房地产公司未付工资为由,拒绝发放工资。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只能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清流法院速裁庭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农民工讨薪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立即将案件委派人民调解员,对案件先行进行调解,争取加速实现农民工工资权益。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讲解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从法理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讼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扎实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房地产有限公司承诺支付10余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万余元,不足清偿部分由曾某承担清偿责任,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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